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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赤峰市长徐国元受贿案开庭 夫妻同堂受审(组图)

发布时间:2009-07-29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7月27日,徐国元与妻子李敏杰在法庭受审。 当日8时30分,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贪污受贿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长,6年间涉嫌狂敛钱财约3200万元,其畸变的灵魂与无尽的贪欲堪称新版“拍案惊奇”。 新华社发(白冰摄)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今天,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妻子李敏杰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被告人徐国元,男,1956年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副书记、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赤峰市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

    被告人李敏杰,女,1957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赤峰市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系被告人徐国元的妻子。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徐国元利用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敏杰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卢凤海、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振新、赤峰白音罕山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王凡、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公司孙才科、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何平、赤峰市鑫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谭文明等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徐国元单独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10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2.95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9.30万元的贵重物品两件;被告人徐国元伙同李敏杰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万元。

    被告人徐国元有价值人民币11819076.58元,美元271490.17元、欧元2.20万元、加元2万元、英镑1380元、日元1万元、港币105740元、泰币2000铢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被告人李敏杰明知徐国元收受的部分款物系犯罪所得,2006年下半年在得知徐国元收受孙才科所送大连别墅的事情被举报后,为掩盖徐国元部分犯罪事实,在徐国元的授意下,将徐国元收受的部分贿赂款物或转移存放,或投资入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国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李敏杰共同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国元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敏杰伙同徐国元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17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敏杰为掩盖徐国元的犯罪事实,在明知是受贿所得财物的情况下积极进行转移存放、投资入股等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此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

    详细报道:

    “父母官”徐国元狂敛3200万 只要有人送什么都敢收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7日电(记者 吴国清 汤计) 27日8时30分,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贪污受贿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位于内蒙古东南部的赤峰市,12个旗县区中有9个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而“父母官”徐国元竟在6年里涉嫌狂敛钱财约3200万元,年均敛财533.3万元,月均敛财44.42万元,日均受贿达1.5万元。

    作为握有重权的市长,徐国元推崇“办事送钱、送钱办事”的社会潜规则,该办的事没钱他不办,该出面的事没钱他不去,逢年过节、出国考察等不送钱他就给人“小鞋”穿,甚至发展到逢年过节“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

    徐国元收受礼金的次数和数额逐年攀升,收送礼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渐多样化:有的利用项目审批、剪彩、典礼的机会送;有的以谋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礼尚往来送;有的以顾问费、辛苦费、赞助费等名义送……

    在徐国元案中,被查扣的货币有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铢等,物品有金、银、玉、翠、象牙、鸡血石和古董字画等。只要有人送,他什么都敢收。>>详细报道 

原赤峰市长徐国元夫妻受审。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彭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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